马寒:官位不能买卖

中国法制网   2015-03-30 22:41:06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临近退休却身陷囹圄,妻子也一同被定罪判刑。广东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湛岳登,在担任湛江市遂溪县县长、县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受贿共计人民币459万元、港币22万元、1.6万美元,主要为有关干部职务调整、升迁、连任提供帮助与支持,并助人承接工程。据检方指控的33项受贿犯罪事实中,其中竟有30项涉及卖官,湛岳登因此收受金额高达人民币329万元,检方也在庭审中曾用“有求必应”一词来形容卖官的疯狂程度。(3月29日人民网)

自从汉武帝时期设立卖官制以来,“买官卖官”现象在中国几千年长盛不衰,许多地方更流传有“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暂缓使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官场潜规则一说。

然而,买卖终究是个市场,尽管依托于公共权力的政府职能、职位,是最不该引入买卖规则的,但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买卖现象的出现一方面可能是需求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则是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的漏洞。具体表现为对公权力限制不力、用人制度不透明、查办不力等。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具体到官场,还是要从根子上把卖方管起来,将权力及其执掌者关进笼子,如果只是在事后加以惩治,而不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如湛岳登似的卖官现象很难消除。因此,要遏制官场腐败,斩断买官卖官的利益链条,只要把任免和监督官员的权利还给民众,民众自然会限制官员的权力,减少权力的含金量,降低权力的净收益,也自然会让各级官员躬下身子,用实绩向人民“跑官要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遏制腐败。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