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亦瑭:用“三严三实”涤荡为官不为

中国法制   2015-03-30 21: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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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这是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它们都提到同一个关键词——为官不为。(《检察日报》)

        事实上,为官不为本身就是“四风”现象的突出表现。道理很简单,“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这不正是官僚主义的典型体现?懒政怠政又何尝不是一种变相享乐主义?反“四风”、改作风,就要反对庸官、懒官、太平官,就是要反对“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碌碌无为者,就是要反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为官不为者。

        此次,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及、严词申饬为官不为现象,问题之严重和惩治决心之坚定,可想而知。当然,亮剑为官不为,势在必行。这既释放出整治懒政怠政强烈信号,也是一种对干部队伍的教育警示,凸显从严治吏新常态,更是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那么,如何惩治为官不为也就成为各级政府当务之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三严三实”既是对领导干部的谆谆告诫,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又是对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因此,亮剑为官不为当以“三严三实”为遵循,既要充分认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其科学内涵,更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三严”祛歪风、以“三实”聚正气。只有坚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才能推进作风建设;只有始终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也才能涤荡官场中的为官不为之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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