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亦瑭:环保问责不能忽略背后的权利既得者

中国法制   2015-03-30 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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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相关部门环境监管不到位,环保部近日对驻马店市主要负责干部进行公开约谈。日前,驻马店市做出回应,对环保管理工作不力的4名主要干部处以降职处分,并关闭整顿平舆县产业园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法定责任。(3月29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基层干部职级不高,但工作责任却不小,任务很重,头绪繁多,“上面一根针、下面千头线”就是他们工作的真实写照。他们既处在各种矛盾和冲突的中心地带,处于与群众直接接触并解决问题的工作一线,还处于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之下,更是处在一出问题后首当其冲被上级政府追责问责的重压之下。

        正如此次环保部就平舆县环境管理严重不到位问题,公开约谈驻马店市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后,该市回应“对环保管理工作不力的平舆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分管环保工作副主任等4名干部处以降职处分”。当然,对落实环保监督不力的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处分,本无厚非。谁让他们拿了国家的薪水却如此慵懒散浮脱地不作为呢?

        我们知道,在未改变“唯GDP论英雄”的地方领导干部考核机制下,地方领导政绩好坏、能否升迁,往往取决于GDP高低和财政收入的多寡,而不是以青山绿水和蓝天白云或者是否“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科学发展思维为准则。因此,过去一些污染企业的违规上马,并在整治中屡屡屹立不倒,主因就在于地方政府的“假打明保”。

        事实上,作为县一级的领导干部,能有如此大“假打明保”能力,想必也不只是因为其身居郡县要职的手中权力,往往还来自上级领导“明打暗保”的非正式授意或工作施压。更何况,还只是科级及以下的领导干部呢?试想,在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下,作为一名县级或科级领导干部,真的有对污染傿屡整治屡不倒的“假打明保”之能力吗?

        退一步说,就算是县级或科级领导干部有从严执法的权力,但当涉及到有上级领导的权力利益交错下,或是来自高层权力或明或暗的“打招呼”等各种压力下,再严格的执法权力也只能由上级领导说了算。那么,一旦东窗事发,纸包不住火,来自上级问责的板子自然就会打在因执法或落实不力的基层干部身上,却忽略了权力施压背后的利益既得者。

        虽然,在环保工作的约谈制度中,“重点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负起责任”;但若不纠出对地方政府“假打明保”背后的权力干扰或施压之手,而只是将问责的板子打在“无缚鸡之力”的基层干部身上,重点问责政府也不过是权力问责的下移转嫁,最终苦的还是基层干部,那些既得利益者还是一如往常地笑逐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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