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亮:“决策”莫要“一致通过”

中国法制网   2015-03-30 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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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保证科学决策、正确决策的有效途径,是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方式。但一些单位出现了“一致通过”却集体决策失误的现象,究其原因是“一致通过”里存有水分,使得“一致通过”变得名不副实。

  “一致通过”名不副实的背后,存在多种因素。一方面,是把“班长”当家长存在依赖心理。党委成员不论大事小情都依赖于正副书记“拍板”。在表决中,轮到自己表决的时候,认为自己言轻作用不大,拍板的还是领导,便不加权衡地举了手。另一种是“墙边草风吹倒”的从众心理。一些党委委员在举手表决时,人云亦云,别人说是他不说非,随声附和。还有一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一些委员认为,所决策的事与自己无关,或关系不大。于是发表意见讲看法时,便随便说说,甚至违心地发表一些意见。再一个是“少栽刺多种花”的心理。少数委员认为,在关系到集体或个人的事时,如果自己发表了不同的看法,会得罪人,唯恐自己在以后丢了选票,对自己以后的工作带来不利,不如来个说好不说坏,说是不道非。

  挤掉“一致通过”的水分,正副书记是关键。作为一班之长,在处事时要有主见,但不能主观;要统揽全局,但不包揽全部;要果断拍板,但不能独断专行。在进行个别酝酿时,多给委员们调查、分析、拿出正确意见的时间。在会议决定阶段,书记、副书记在实行集中时,注意启发委员们多提意见,善听他们的反面意见。一些反面意见常常是委员经过深思熟虑的,或许就是我们应该重视的问题,就是“金点子”,对避免决策失误起到关键作用。

  对于委员们来说,也应本着对他人负责、对单位建设负责的态度,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培养善思、善谋、善言的能力。只有共同营造畅所欲言的氛围,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避免含有水分的“一致通过”,才能保证决策不失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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