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真的比法律大还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

中国法制网   2015-03-30 10: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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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全国两会闭幕当日,中纪委发布消息,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3月18日,仇和被免职。对于有关仇和的这个消息,莫正才老人很关心。仇和是近20年来中国官员群体中最具争议的“明星式”人物,从江苏到云南,其行政轨迹一直伴随着以大拆大建为典型特征的各种“大手笔”。而经过一番抗争,莫正才老人的小院以及他所在的村庄最后于仇和强力推进的“城市化”中“幸免于难”。(凤凰网3月30日)

  但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要在短时间内根除传统思想的影响,并非易事。一有机会,少数人心目中的特权思想、人治观念、官本位思维就会溜出来作怪。为了“提高效率”,应该履行的程序就被省略;为了“跨越发展”,法律法规的“红灯”就视而不见。更有甚者,有的人手中有了权力,法治原则就成了“对人不对己”的约束,就有了挑战法律的资格。这些破坏法律准则、无视法治尊严的做法,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

  古有“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古训,今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更有国家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的谆谆告诫。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并用来服务人民的,地位是组织给予的是用来造福人民的。

  为人民服务得好,权力运用得好,人民就会支持你,更加拥护你;反之,你将权力作为为己谋利的工具,把官位当成地位,群众就不会答应,就会把你拉下马来。

  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文化,“官本位”思想深入到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封妻荫子、光宗耀祖”,因此,一些人“以官为本”,一切服从于官级地位,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的价值追求。而一个单位的官职等级有限,于是就在副职上“做文章”。一个正职下配置6至8名副职,甚至更多,这就满足了相当一部分人想“当官”“当大官”的心理需求和利益需求。

  一些地方的干部将公权力沦为私用,对规章制度不屑一顾,并以此作为自己炫耀、打人、出“雷语”的资本,让手中的权力昂然“裸奔”。我们还要筑牢提升官员素质的第八,让官员权力无法寻租。在适当“削权”的同时还加强监督管理。官员不能肆无忌惮使用权力,便没了狂妄的底气,也就有了直面问题、直面群众的的勇气。

  作者:章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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