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环境必须要“下狠心”
中国法制网
2015-03-30 1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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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施行。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这也让环保法律与时俱进,开始服务于公众对依法建设“美丽中国”的期待。
自新环境法的实施以来,全国各地都加大了对环境整治的力度。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要树立法律权威,执法的力度必须跟上。近几个月以来,全国各地环保部门执法行动全面升级,给了环境违法极大震慑。在天津市,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相关环境违法问题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针对30种违法行为,新《条例》规定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且罚款数额成倍提高。如原来超标排污行为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现在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在四川,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灰霾污染防治的地方政府规章——《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从立法层面界定“灰霾污染”,并通过构建防治体系、规范制度创新和明确具体措施全方位治理灰霾,四川的力度不小。
就环境的整治而言,哪个行业、哪家企业是污染大户,环保部门门儿清。要顺应百姓对美好环境的期待,关键是治污要狠抓落实,真正把污染量降下来。关停燃煤电厂、限制污染行业、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这些工作一点也容不得迟疑。下狠心是治理环境的关键,我们要在新环境法实施的绝好机缘下,做好环境污染工作的整治,全面提高全国的环境质量,让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文/莲延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