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柏:别让村官成了反腐的“漏网之鱼”
中国法制网
2015-03-28 16: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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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县隔水江村9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抱团”侵占,将累计44万余元的集体财产占为己有。3月20日天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9名村干部犯职务侵占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许多项目向城乡结合部转移和延伸,导致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大幅升值,直逼“寸土寸金”。 然而受益的不仅仅只有当地的居民,对掌握集体土地“大权”的村干部来说,靠山吃山,靠地赚钱,变成了最为简单、直接、来钱快的“致富”方式,越来越多的村官发起了“土地财”,开始热衷于“坐地生财”。
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官”不当“苍蝇”,近年来,“坐地生财”养出亿元 “村官”的案例比比皆是。南京市近三年查办的村干部腐败案件中,七成多涉及征地拆迁领域。深圳市坐拥20亿元身家的村官周伟思,涉嫌收受的5000余万元贿赂款中,相当一部分为在拆迁和项目开发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所得的“好处费”。广州市近四年来查处101名村干部贪污腐败案件中,多数涉及征地拆迁。窃以为,在新一轮城镇化建设中务必要警惕“小村官,大腐败”,莫让“苍蝇”成大危害。
别拿村干部不当“苍蝇”,村干部官虽小,腐败起来的危害却很大。村官腐败不仅导致惠农政策无法落实,而且还会极大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其危害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