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杀人 有权就是任性

中国法制网   2015-03-27 11:39:07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于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据悉,身为副部级官员的赵黎平涉嫌杀害的是“与自己关系较为亲密的一位女性”。(3月22日《法制晚报》)

官员杀死情妇不是孤案,而是“连续剧”,一抓一大把。时间稍远的有,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在闹市炸死情妇柳某,安徽芜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其东雇人杀死情妇孙某;时间稍近的有,浙江温州瓯海区原区委书记谢再兴一怒之下杀害情妇邵某并抛尸大海,安徽宣城宣州区副区长章宏斌投案自首,自称亲手杀死26岁的漂亮情妇梅某……,盘点近年来的贪官杀死情妇案,其中碎尸煮锅、伪装绑架、制造爆炸等手段极其残忍,反思起因,皆因权利与身份受到威胁而起。

很多官员何至于如此任性杀人!这样一个诡异的“国家官员——杀人凶手”角色转换,究竟经历了一种怎样匪夷所思的过程?这一切背后又隐藏了哪些不为人知的惊人内幕?除了故意杀人,他们是否还进一步涉嫌贪污犯罪行为?

很明显,在“通奸已成贪官标配”、“95%贪官有情妇”背景下,一旦官员拥有情妇,也几乎不可能不是贪官。一方面,对于手握公权力的官员来说,“养情妇”实际上是一项成本花费极为惊人的奢侈消费,绝非官员的正常合法收入所能承担的,因此一旦“包养情妇”,“权钱交易、以权谋色”势必不可避免,所谓“权力是最好的春药”。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年轻貌美的情妇来说,之所以心甘情愿委身那些往往“早已是糟老头子年纪”的贪官,当然也并不是“因为爱情”,而只不过是赤裸裸的“权色交易”而已。因此,一旦交易不顺,相互“反目成仇”势必成为高概率事件。

官员任性故意杀人,尽管非常令人震惊,但也并非多么不可理喻,而其之所以能够如此任性,从官员堕落到杀人凶手的背后逻辑,也并不复杂神秘,无非还是因为其拥有尚未“关进制度笼子”的权力,能够“有权任性”、任性地“权钱、权色交易”。

生命面前,无论是鼓吹情妇的“反腐功劳”,还是指责情妇不能洁身自爱,其实都显得有点残忍。面对频发的官员杀死情妇案件,与其指责情妇缺少道德羞耻感,不如反思“金屋藏娇”的官员腐化堕落、违法乱纪。

    调查数据显示,95%的贪官都有情妇。贪官从有情妇到杀死情妇,必然有一个时间过程。如能及时把贪官绳之以法,生命的悲剧势必不会发生。尽管情妇不是什么光彩的角色,但在法治社会,任何人都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

因而,对愈演愈烈的官员包养情妇现象,特别是频发的“官员杀死情妇案”,相关部门必须给予足够重视,不能坐等“拔出萝卜带出泥”,不能坐视权力恶化到“杀死情妇”。否则,贪官与情妇之间的罪恶和情妇的生命悲剧必将继续上演。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没有“不散的宴席”,当贪官厌倦情妇但又无法“全身而退”,或情妇威胁到贪官的仕途时,丧失人性的疯狂举动或许就不可避免了。

“很黄很暴力”的贪官杀死情妇,不仅意味着贪官生活腐化、信仰缺失、漠视生命,还折射出腐败情节越来越恶劣,贪官手中的权力越来越血腥。要想有效遏制这种演化趋势,既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增强抗腐防变能力,更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反腐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还应跳出“生活作风”范畴看待官员包养情妇现象,深刻认识其危害性,畅通并拓宽举报渠道,对诸如此类行为发现一起,彻底查处一起,以儆效尤。杀死情妇后贪官才“东窗事发”,其实是生命和法治不可承受之重。

 

姓名:郭强

单位:坝子司法所

邮编:622500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