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价的“无价服务”会变得毫无价值
中国法制网
2015-03-27 1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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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向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栏目投诉称,吉水县白沙镇居委会收费太高,一张证明开价80元,简直是“天价收费”。对此,白沙镇居委会李主任称,这80元不是证明盖章的费用,而是居委会收的管理费。对方还表示,“没有什么标准,这是社区内部自主定价,所收费用全部列入居委会账单,用于居委会的开支。”(3月25日大江网)
居委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一个主要社会组织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居委会仅仅是便民服务功能,根本没有行政审批和收费的权力,更多是给群众提供一些代办业务。但是当下正是这些业务却成为了社区干部挣钱的门路,有些自认为手握“红印章”就掌管了“生杀大权”,你只要有盖章的需求,那么就必须拿钱来换。
这些行为严重跨越了居委会的权力界限,给便民的服务组织刻上了金钱的烙印,像这样便会失去它本身为人们无私服务的职能和属性,拉开了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滋生了更多的社会矛盾。让本身无私的服务变得毫无价值。(文/莲延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