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庆丰:这样的钱不能收

中国法制网   2015-03-27 06: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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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帖称,辽宁盘锦高级中学(以下简称“盘高”)收取高三年级组学生100元“感恩母校钱”。今日(3月24日)上午,该校一负责人解释道,“感恩母校钱”系学生的私自行为,目前已经全部退回。(3月24日《新京报》)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向没有收入的高三学生收取每人100元的“感恩母校钱”,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妥当的。不但增加了学生家长的负担,引起部分家长的不满,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声誉,使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一称号蒙上铜臭味,是一桩这么算怎么不划算、得不尝试的买卖。

该校一负责人辩解说是学生的私自行为,这种说法实在是有些牵强。试想想,学生的各种消费依靠家庭供给,有些学生甚至入不敷出,哪有多余的钱拿来感恩。就算个别学生家庭富有,家长出手阔绰,每月各种花费之后有些剩余,主动向学校提出交“感恩母校钱”,但这也是个别行为。如果学校考虑大部分学生家庭不是很富裕的实际,对此种行为不提倡甚至低调处理,会出现那么热闹的捐献场面吗?

可惜的是学校负责人考虑的是增加收入,推波助澜甚至是亲自导演了这场捐献“感恩母校钱”的剧目,如果不是网贴曝光,上万元甚至上十万的资金已经到了学校的账上。至于这些钱将来怎么用,是用做老师发奖金发福利,还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改善教学设备设施及学生生活环境,只有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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