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冰莲:警非圣贤 请别过分责难

法治在线   2015-03-26 11: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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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宁电视台报道,一名男子喝醉酒后,与保安发生冲突,民警来处理后遭到醉酒男子辱骂,并叫嚣“你崩我啊”,随后突然出手甩了民警一巴掌,遇袭的民警果断拔枪还击。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将择日进行宣判。(2015-03-25 《中国青年网》)
 
  袭警的事实的确存在,不能因为当事人处于醉酒状态下就不予追究。人都是感情动物,当受到刺激的时候,肯定会做出相应的应激反应。报道中的警察在一度被挑衅“你崩我啊”之后,做出拔枪还击的举动也就能够理解了。必须肯定的是当事警察的处理方式存在瑕疵。不过,古语也有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因此,笔者想说“警非圣贤,请别过分责难”。
 
  笔者认为,警察拔枪还击醉汉固然不可取,然而,醉酒袭警亦不可鼓励。对于该事件的处理,还应理性。不能因为一方是警察就上纲上线、过分责难、加重处罚。当然也不能因为一方醉酒就不予追究。警察出警行使的是执法权,醉酒袭警理应接受制裁。法律规定警察不能胡乱开枪,醉汉就可以随意滋事?那么社会还怎么安定?法律不能惩处醉酒,但酒后闹事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例如,砸毁店铺玻璃,涉嫌损毁财产和寻衅滋事行为,如果店主报案,有可能以治安处罚法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店主不要求赔偿,则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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