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夏:阳光是避免权力寻租的最佳“武器”

中国法制网   2015-03-26 09: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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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预防腐败局原副局长崔海容就行政审批问题谈到,南方某省会城土地房产部门的一个打字员受贿400余万元,原因是需要到她那里打印材料的人太多,打字员就有了谁先谁后打印的选择权,而“搞房地产的老板不差钱,早一天审批过关,就早一天回收银子。”(3月24日《南方都市报》)

    不得不说,权力这个东西很奇怪,可能你处在一个较高的职位,但是没有实权,可能你处在一个一般职位,却掌握着权力,就类似某土地房产部门的那个打字员,资料一多就有了选择权,打印谁的、不打印谁的,先打印谁的、后打印谁的,因为没人在意,也无人监管,所以都是他说了算,这个“选择权”就成了他牟利的手段。可能他是国家干部,也可能他不是,但是无论是不是,都敲响了一记警钟,应该让权力更加明晰,也应该给予更多“阳光”,让其在阳光下运行。

    人之初,性本善。人生来是不懂得行贿受贿的,但是人一旦缺少了监督,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就拿那些“小官贪腐”者来说,哪一位不是曾经有着雄心壮志要为建设国家奋斗终身的,但是当利益诱惑降临时,一开始可能是受得住的,但是久而久之,发现自己权力很大,又缺少监督的时候,就控制不住了,想着“拿点也不会有人发现”的“好事”,开始了自己的受贿道路。

    笔者在想,大概很多贪腐者在反思自己的过程中就会提到,如果当时监督严,也不至于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不可否认,这是一方面,但是终究还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俗话也有说说,“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阳光”不仅是群众的期盼,也应该是党员干部的期盼。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员干部不敢“权力寻租”,群众也能够更好的发挥监督权,同时,将部门及个人的权力公开出来,让群众知道什么部门拥有什么权力,该找什么人去办什么事等等,这也是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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