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领导报告有关事项需得“掏心窝”

中国法制网   2015-03-25 13: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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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基本完成了年度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进一步发挥这一制度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3月23日新华网)

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其实就是领导干部向组织反映基本情况的一种方式,可谓是让自己在组织亮出了真身,在当前,已经成为干部监督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报告制度的关键还在于核实,领导干部的报告都是止于报告,那么那些存在问题的干部也就会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来瞒天过海。要是领导报告事项都不真实,那么报告岂不是成了“纸上谈兵”?

所以报告制度要想发挥出应有的“威力”,让每一位领导干部在报告过程中打消“藏着捏着”的念头,真正做到“掏心窝”,那么就要在核查上下功夫。

首先要通过扩大抽查比例的方式,增加干部报告的压力,让其不敢有虚假上报的侥幸心理,同时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报告事项,真正让领导的报告不是“悄悄话”,接受监督,严格核实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其次要强化报告的运用。个人报告事项制度的目的是通过领导上报财政收入等基本信息,达到不敢腐败的效果。但是在干部监督过程中还应该有效利用领导报告内容开展反腐工作,例如针对个别有信访反映突出的干部,着手从干部报告内容中挖掘问题信息,达到即防腐又治腐的效果。

最后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经过核实发现上报信息不实、不全的干部不仅要责令重新报告,同时还需要责任的追究,让大家都重视该项工作,让报告制度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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