薏飛:警惕断崖式降级背后的“秘密”

网络投稿   2015-03-24 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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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8日获悉,鉴于许爱民严重违纪,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其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许爱民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3月19日《 南方都市报》)

        站在公众的视角,如何看待对于许爱民的降级处分呢?我们知道,自十八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适用降级处分的并不多,比如:江西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赵智勇(降七级)、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降四级)、黑龙江省原副省级领导付晓光(降一级)。从以上降级官员中不难看出,他们在担任主要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一定损失,构成严重违纪,因此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降级处分也算是罪罚相当。虽然这部分人受到了党纪的处分,但是从他们自身的罪过来看,他们毕竟只是犯了过失,已经处于红线的边缘,所犯罪责尚未造成最大恶极,因此在处理上不能和周永康、徐才厚等人所犯罪责相提并论。

        “功必赏,过必罚”这是中国千百年来治国理政之道,而断崖式降级也是对失足官员的一种鞭策。处罚不是目的,改过自新才能脱胎换骨,要想重新赢得世人尊重,必须正视自身的错误,认知改之才能重新做人。就拿许爱民案来讲,他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女儿、女婿在公务员录用和职务晋升方面谋取利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弄虚作假,骗取“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荣誉,这些行为都与我们党实事求是、为民务实的宗旨背道而驰。他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纪,再往前将步入法律的禁区,一旦失足必将铸成大错。

        信息时代,每一位失足官员引发的社会关注在短时间内都会舆论不断,其背后反映的作风问题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有关部门和每一位政府官员真的应该静下心来深刻反思心灵深处那一丝“贪婪”和“虚伪”心态。面对公众,还请拿出严谨务实态度和廉洁素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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