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能吏更得“廉”当先
中国法制网
2015-03-23 17: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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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后,5天之内4名副省部级高官被宣布接受中纪委调查。按照18大之后中纪委稳、准、狠的“打虎”模式,这4名高官的命运已经确定,审判、定罪,只是时间问题。而除了同样身居副省部级高位之外,媒体为这4名高官归纳的另外一个共同特点,是他们都曾被部属和舆论认定为“能吏”。(3月23日 人民网)
十八大以来,中央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并且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然而,纷纷落马的官员中不乏风华正茂的“能吏”,无论是先前的刘志军、刘铁男、李东升、李春城等一大批部级高官,还是最近的仇和、徐建一等4名高官,都给公众留下了“能”的深刻印象,甚至有的为某一领域之翘楚。
然而,“能”不应该成为其贪污劣迹的“保护伞”,更不能成为其躲避纪律处分的“借口”。“廉”是任何时代下官员都应具备的品质,自古以来,百姓都期待着既能又廉的官员,元好问有诗云:“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因此,在笔者看来,“廉”应该是每个党员干部应该履行的“义务”,“能”是每个党员干部为之奋斗的“目标”.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百姓对大刀阔斧、不拘陈章的能吏寄予着多么强烈的期待,我们都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走上一条一心求“能”的歪路。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改革进入了“攻坚区”和“深水区”,我们对能吏的渴望就更加强烈了,“廉”字当先显得更为重要了。
笔者看来,如何让能吏始终保持“廉”的本性,既要加强党员干部自身教育引导,还要加大其监督力度。特别是能吏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多一点监督和约束,避免其误入歧途,走上贪污腐败的歪门邪道,抱憾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