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政协委员岂能用“动动我试试”亮身份?

中国法制网   2015-03-23 11: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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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晚,自称是“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政协委员”的毛某因辱骂、殴打民警、阻碍民警执法,被新疆库尔勒市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0日拘留,并处罚金500元。(3月31日天山网)

其实这本事一起普通的交通纠纷,然而过程中多了政协委员酒后掌掴交警的情节而倍受关注。原来在过程该政协委员竟然叫嚣道“我是政协委员,动动我试试?”

当然值得庆幸的是民警并没有因为政协委员亮明了自己的身份就停止执法,也没有因为“动动我试试”的恐吓而退缩,最终该政协委员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可谓是应了那句“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但是通过这个事件,我们不得不反思,在当下官员这类雷语确实屡见不鲜,如果说“我爸是李刚”、“我爷爷是局长”这还只是小孩子不成熟的亢奋,那么“我是领导”、“我是局长”,再到今天的“我是政协委员”,这就是一种典型的权力叫嚣。

之所以能够说出这样的语言,根本上还是内心已将身份作为了维护个人利益的“保护伞”,企图以如此方式逃过法律的制裁。但是笔者不得不告诉他们,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法治社会,早已经不是“刑不上大夫”的封建王朝,不管是局长,还是政协委员,这都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吗,都需要遵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矩,真正管好权力,收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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