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掉掌掴者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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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掉掌掴者的气焰
自称是“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政协委员”的毛某因辱骂、殴打民警、阻碍民警执法,被新疆库尔勒市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0日拘留,并处罚金500元。(3月22日京华时报)
“政协委员”这个身份本不应成为显摆的资本,有了这个身份应当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谨言慎行,处处小心,但是它却成了某些人的挡箭牌,有了它就如同拿到了“免死金牌”,认为可以被特殊照顾。
之所以有这样的新闻事件是因为有人曾因此受益,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力呼风唤雨,打着“顺我则昌,逆我者亡”的旗号在社会上逍遥法外。一些执法部门也被官员“显赫”的身份弄得不知所措,害怕得罪这些重量级人物,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因为这样,诈骗者瞅见了其中的利益,他们利用高级官员的身份招摇撞骗,让群众上当。
面对掌掴者,执法者应当铁面无私、严厉打击。掌掴者的嚣张气焰来源于不畏法,他的举动是对法律的严重挑衅,如果不予以严肃处理,如何树立法律的威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怎么体现,尽管他有诸多头衔又怎样,不把他拿下就得罪了大多数,也就是在给我们自己掌掴。
面对掌掴者,监管方应当敞开公众参与的渠道。媒体的报道、网民上传的视频信息,现在有很多渠道可以让公众直接参与到监督中来,为我们带来许多丰富的信息,我们监管单位也应该主动设立这样的平台,建立、畅通各种渠道,让群众话有处说,气有处发,诉求有处反映。
面对掌掴者,群众应当保持理性。毕竟这类人属于少数群体,大多数官员能够做到严于律己,而且做到很好,我们不应该以偏概全,而应该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这起新闻事件的处理结果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吗。因此我们要教育群众拒绝走“后门”,不去自食恶果。
灭掉掌掴者的气焰不是一句空话,需要各级上下一气,它既是一种考验,又是对对干部的抚慰,更是对群众的负责。
(作者:湛蓝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