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为官不为”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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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到,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打虎拍蝇......然而,在这种高压态势下,一些贪官慵政懒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一种消极的态度“软”对抗中央的反腐风暴。“为官不为”就是一种新的腐败形式。(3月15日 中国网)
什么是“腐败”?这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没有人能给出一个大家一致赞同的观点。我国大多数人认为:腐败是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公职人员与他人合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滥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为私人和私人小圈子牟取私利或为某一单位、某一行业谋取特殊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公民个人利益的行为。腐败行为与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悖的,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而且还破坏了党群、干群的血肉联系。
打击腐败行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容得任何人掉以轻心。党和中央也一直贯彻落实反腐败斗争,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开展的这一场“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败斗争,可谓是声势浩大、波澜壮阔、高潮迭起,周永康、徐才厚等一只只“大老虎”应声落地,得到了全国人民的坚决支持和衷心拥护,形成了一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良好态势。
然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一些干部怕出乱子、怕扛担子,就圈手缩脚”原地不动“,啥也不干了,手中有权,却不为民谋福利,这也是一种腐败行为。如果我们的干部都以一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态度干工作,那么,可想而知,还有谁为民服务,我们的人民还需要党和政府吗?这个问题太危险,不敢深思,一旦深思,后果太严重。我们的干部实在是需要警醒,坚决杜绝”为官不为“,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作为勤务员,干部们不能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