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晓东: 设立铁路赔偿制度更有利于维护旅客权益
中国法制网
2015-03-16 10: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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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曾设立的铁路旅客人身损害限额赔偿制度、铁路旅客强制保险已相继废止,给铁路企业带来难以承受的压力,也不符合高度危险作业致损赔偿的通常做法。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铁路局长汪亚平呼吁:设立限额赔偿制度十分必要。(3月15日 财经网)
无论你身处于何处,只要存在于这个社会,那么,很多时候您的人身安全都是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的,毕竟我们是法制社会,如果出现了不公平的事件发生,一定会有相关的组织机构对其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与一定的补偿。
正如文中所述,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铁路局局长汪亚平呼吁:设立限额赔偿制度十分必要。从这简单的一句话中可以深刻领会到该名领导同志对于铁路部门为广大旅客提供更加安全可靠保障的关怀之心,这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使广大民众在“有保障”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
据了解,汪亚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侵权责任法学理论分析,从其他交通方式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的比较分析,从立法、司法、对限额赔偿的认知分析,设立限额赔偿制度显得十分重要。加之,铁路作为国家基础性、公益性产业,保护铁路旅客人身权利与考虑铁路企业运营实际状况均同等重要。
笔者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其能够再度完善的工作举措,正如铁路部门当前的发展格局,不断有新的政策,不断有新的尝试,为的就是使广大民众享受到“三个出行”的乘车待遇,铁路部门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接下来也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