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让“红头文件”如此“任性”

中国法制网   2015-03-11 09: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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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郑坚江提出《关于充分发挥人大在全面规范政府“红头文件”中检查监督作用的建议》,直指当今“红头文件”滥发的弊端,建议建立健全人大对“红头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并对不规范的“红头文件”进行清理。(新京报网  3月10日)

    红头文件从依法行政角度叫做规范性文件。是法律、法规、规章之外的针对社会管理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些文件。规范性文件是政府管理当中一个很重要的手段。红头文件在实施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政策方面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必须合法。如果红头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那红头文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一些单位和官员利用权力造成滥发红头文件,不仅使红头文件失去了严肃性和法律效力,还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湖北汉川市政府办公室曾以“红头文件”,为酒促销,要求全市的公务招待都用小糊涂仙(神)系列酒;安徽和县曾以“红头文件”规定为明星助威鼓掌;江西赣州章贡区沙河镇因食堂饭菜肉少,曾以“红头文件”对厨师进行批评等等。

    如此“任性”的“红头文件”着实让人费解,但是从这些“任性”的“红头文件”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政府行政权力运用的不规范,甚至是滥用行政权力,也让我们看到某些官员的法律意识淡漠、权力独大等问题。这些滥用权力的问题很容易滋生腐败,给党和政府甚至社会造成危害。

 

    所以,笔者希望,各级党委政府的干部官员应认真加强相关业务学习,正确理解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真正发挥好“红头文件”的法律效力达到为民服务的租用和目的,有效避免滥发“红头文件”的荒唐事件发生。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监管,认真清理不合理的“红头文件”并及时予以废止。(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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