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再也没有“天价采购”

中国法制网   2015-02-28 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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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近日公布,将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提问时表示,从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看,突出问题是质次价高。需强化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做到履约验收把关严格,减少违规操作空间,保障采购质量。
  自2003年实施政府采购法12年以来,对于规范政府采购、约束政府采购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不仅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效地利用了社会资。但同时这12年里,也是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迅速增长的时间,由1009亿元增加到13977亿元,这其中亦发生了不少“天价采购”案,如,湖北黄石药监局49万采购150套制服被疑“天价”;中科院采购一条“惠普128M内存条”,价格为6247元,高于市场价逾9倍,被网友称为“天价内存条”;辽宁抚顺财政局采购移动设备,其中U盘一项指定为“苹果iPodTouch4(32G)”,该款产品报价为2398元,主要功能是视听、游戏等娱乐功能,被网友戏称“史上最贵U盘”。如此太多,举不胜举。
  我国的政府采购出现了这么多问题,主要是因为政府采购需求与管理严重不足,同时缺少有力监督。我们一直都缺乏法律层面的东西来约束采购需要管理问题,采购的过程也没有明确的责任认定,如此,反复出现了政府采购了不该买或者过于奢侈的东西。另外在采购招投标中,有的人采取各种手段“围标”“陪标”等不正当手段中标,或者与官员勾兑,结成利益同盟,损公肥私。这些现象备受人民群众诟骂。
  但此新出台的实施条例实施,就是明确了采购需求的内容。一方面强化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把招标的整个过程置放在阳关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审批,对于不合理、奢侈的采购品打上一个死结,并“货比三家”,切实寻求到最优的产品。
  希望从此,我们再也看不到“天价采购”,让人民群众的血汗钱用在该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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