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红线
中国法制网
2015-02-28 1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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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2月27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指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主要目的是通过创新制度、加强监管,制约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人民网 2月28日)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案例表明,一些干部违法干预司法,影响了司法公正,有的甚至酿成冤假错案,教训十分深刻。而司法实践中时常发生法院裁判不受尊重、难于执行的问题,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社会秩序,也不利于从根本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司法人员处在矛盾和利害的焦点,时时面对各种干扰和压力。
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能够保障司法机关能够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行使司法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
司法活动事关当事人权利义务分配和利益归属,事关罪与非罪。司法人员处在矛盾和利害的焦点,时时面对各种干扰和压力。要从法律制度上为司法人员秉公司法撑起“保护伞”,防止各方面的不当干扰,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过问案件登记、备案、报告制度,排除权力、关系、人情、金钱干扰,促进廉洁司法、公正办案。(孤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