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决不是手握权力的“强盗”

中国法制网   2015-02-28 1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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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决不是手握权力的“强盗”

 

今天(27日)下午2点半左右,一孔姓男子爬上光明桥吊塔,并在吊塔上呆了近5个小时。其妻子陈女士表示, “年二十八,我三张银行存折的钱突然被全部划走,征收社会抚养费,事先没有告知,我们不服”; 中山市卫计局人士表示,陈女士在法定期限内及该局发出催告书后未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征收决定。该局于2014年1 2月24日申请第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网易新闻)

笔者仔细阅读了这则新闻及评论,发现众多网友都有几处存疑的地方:一是国家社会抚养费不是已经立法最多三倍,为什么会出现四倍的数字?二是银行根据什么法律法规,未经储户同意予以转账?

首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还未正式发布,目前仍执行的是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第357号令《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同时,各地根据02年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地的管理办法,比如: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其次,银行未经储户同意予以转账也是合法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九种。其中包括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因此,银行是在依法办事,而并不是网友说的没有响应依法治国的理念。

最后,笔者不禁想说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我国就唱响了依法治国的旗号,笔者坚信政府职能部门办事一定是依法依规的,绝不会让老百姓的利益受到损害,同样,请广大网友放心,我国已经全方面进入新常态,各项法律、政策等都在不断完善,政府部门的所作所为一定能够经受得住人民和时间的检验。(块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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