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之后要制度

中国法制网   2015-02-25 11: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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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震惊,差点吓出冷汗。”日前,绍兴市某局一名副处级官员发现自己的名字赫然登上了绍兴市委机关报《绍兴日报》的头版。原因是缺席几天前的绍兴市政府全体会议。和他一样享受这一“待遇”的共有50名官员,他们都没有请假。据了解,这样有名有姓有单位的全市通报,在绍兴还是第一次。
  人犯了错误要受到处罚,这是应该的,官员犯了错更要处罚,而且要从严处罚。开会,就是传达上级重要精神指示、安排落实下一步工作的,本是一项严肃的活动。那么,官员不请假,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这是有一点“任性”,而且还是不负责任的“任性”。所以笔者为市长“点赞”,对于这些不负责任不履职的官员就应该公开曝光,让群众监督,以儆效尤。有人说市长随随便便就在媒体上登通报是“任性”、人治的表现,我倒是想说在相关的规定制度未建立起来之前,“任性”的登通报来警示各级官员未尝不是一个办法。
  但我们也应该知道,问责官员,需要有章可循,有规定可依,有一整套严格的制度,要维护制度的权威。对照制度,按官员违背了什么规定,该受什么处罚,就受什么处罚。媒体通报也可是处罚方式之一,不过在写进规章制度之前可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提高执政能力与从严治党是相辅相成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础,那就是有严肃的规章制度,并充分尊重其权威。所以不管是缺席会议也好,弄虚作假也好,还是玩忽职守等等,我们都要有一整套严肃的制度,来制约公职人员的行为,并严格按照制度来处置。如是才能提高执政能力与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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