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邑:政府水厂之争岂能绑架群众利益?
中国法制网
2015-02-25 1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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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县政府和水厂“有纠纷”,上万群众被停水。河南杞县县委宣传部及住建局均证实,该县自来水公司从2月10日下午起一度停止供水,全县城区至少上万名群众日常用水受到影响,至11日下午2点半前后供水恢复。此前网上流传的说法是,该县自来水公司遭遇农民工和设备供应商因拿不到钱,围堵自来水公司,水厂因没有大门控制不了局面被迫停止运转。对此,该县宣传部未予直接回应,只是对媒体称“这里面存在纠纷”。(2月12日《南方都市报》)
无独有偶,去年11月,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供电公司朝歌供电所所长因为与KTV发生矛盾,酒后擅自拉闸停电,导致全县大面积用户无电可用。虽然一个是“电老虎”发威,一个是“水阎王”断水,但是两个事件情节都是如此相似,都是因为自身的纠纷波及到群众。
自来水公司和政府之间究竟有什么矛盾,目前当地政府还没有回应,但是能够采取停水这样的极端做法,这矛盾应该不小,这其中或许政府确实有过错。但是城市供水供电,属于公共事业,而且是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事业,怎么能够因为两者之间的矛盾,就采取停水的做法?
其实自来水公司如此做法,是因为他们认为通过停止供水这样的做法能够引起政府的重视,可谓是告诉政府“咱也不是好惹的”,企图通过胁迫群众的行为,让政府就范。
但是这样的做法就真的是明智的吗?笔者却不这么认为,首先俗话说得好“冤有头、债有主”,水厂和政府之间出现纠纷,那么就应该是找政府解决,怎么能够置气于无辜的群众,有理力争变成了无理取闹。同时就算是在自来水公司和政府之间的矛盾是自来水公司占理,但是经过这样的行为,水厂瞬间成为众矢之的,有理也变无理。所以此等行为不仅仅是失了责,更是失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