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起履责不力案能带给我们什么?

中国法制网   2015-02-17 16: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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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起履责不力案能带给我们什么?

中央纪委日前对8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2月15日 新华网)

中纪委日前对8起各地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可以看出,8起典型案件中有的是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有的是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是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履行“两个责任”原本就属于这些干部的分内之事,但却置之不理,任其发生.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还是对落实“两个责任”不重视。而通报这8起案例,到底能带给我们什么?

其一,警示。8起案件,有不同也有共通。作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涉案干部明显没有认识到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当成了耳边风,发生贪腐就成了必然。案件中被处理的干部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落实“两个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中纪委通报的8起典型案例告诉我们,这些党委、纪委没有做到。不仅没有做到反而成了反面典型,如果再不惩处,可以肯定会有更多不履职行为发生。到那时亡羊补牢就为时晚矣。

其二,反思。带来什么反思?一方面对于“两个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履行“两个责任”对于党委和纪委来说就好比经营自己的“责任田”。自己的“责任田”出了问题,其实就是不够重视的结果。另一方面,执行走了过场。思想上不重视,自然落实就会有偏差,暴露出贪腐问题迟早的事,所通报的案件就最有说服力。

其三,改变。改变什么?一是认识上必须改变。追了责也不意味事件就结束了,更要反思导致被追责的根源。从思想上重视落实“两个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让“两个责任”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行动上必须改变。俗话说光说不练假把式。履行“两个责任”不是只喊口号,更需要抓住关键、把握内涵、落实职责,扎实工作。三是要知错能改。曝光的案件就是教材,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单位、地方都要从案件中看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机制,争做一名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耕耘者。

 8起案件就是8面镜子,各地各部门或干部是不是也可以从中照到不足,有所收获。无需笔者多言,自己完全能体会。如果大家都秉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反思自己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有所触动。那警示、反思、整改的最终目的就达到了,“两个责任”也会真正落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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