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夏:干部不应让数据“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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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前后历时两年多,从去年1月1日起进入登记和数据采集阶段,涉及超过7000万调查对象。根据统计法等相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统计数据上报。记者获悉,湖南这些造假行为被发现后,经全新核查这些数据已在全国经济普查中予以修正。(2月15日 人民网)
不得不说,“数据”真是实在的东西。一篇调研,有数据才会显得饱满充实;一篇材料,有数据才会显得真实不虚假;一篇总结,有数据才会显得硕果累累。但是,随着“数据”的重要性越来越不可忽视,一些干部让“数据”迷了眼,过分的追求“数据”带来的自豪感,有些数据虚涨百倍。
湖南省在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中出现的统计造假行为真是让人目瞪口呆,5.8亿元的产值上报为44亿元,1.1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上报为7.8亿元;停产的、未投产的、被兼并的,甚至连地址都找不到的企业,还在上报“产值”;一些部门分解任务,伪造资料,“指导”企业上报虚假数据……
为何“数据”造假如此触目惊心,终究还是脱不了“官”这个字。“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是一些干部为官从政的理念,正是这样扭曲的政绩观让数字不再单纯,正是这样的不正之风,助长了统计造假的肆意蔓延。笔者认为,既然要写数据,就应该让数据真实的反映成果与成绩。2014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条例》中,体现了选任干部的新导向、新思路、新魄力,特别是“四不唯”,让我们记忆深刻。这也正是解决了“数字出官”的问题,在选人用人方面不唯GDP。
笔者认为,不仅要不唯GDP,更要给数字造假的干部予以严惩,严格严肃落实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加大统计数据公开透明力度,增强纪检机关、群众等方面的监督力量,丰富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的渠道,让统计数据的干部不敢造假,也不想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