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违规办证一路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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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个人力量,霍州市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朱东平在没有房产开发资质的情况下办理成功多个房产开发证照。(2月9日 中国新闻网)
今年1月,山西省霍州市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朱东平被人向纪检部门实名举报:倒手土地开发房地产牟利。同时被以同一理由举报的还有霍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大鸣。
举报者是山西房地产商侯德福的妻子赵会平。侯是朱东平的房产开发合作人,亦曾因建楼被指影响到隔壁王大鸣的楼盘遭索赔而与王大鸣熟识。
与某些房产开发者拿地建小产权房不同,相关证据显示,朱东平和王大鸣两人在官员任上以个人名义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之后通过系列运作变更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获得系列合法证照手续,进而假手他人开发大产权房上市销售牟利。其间,当地相关政府部门一路绿灯。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直接用于商业开发,需要将土地权属变更为国有土地后才行。农村集体土地要改变权属性质,唯一途径是政府征地。其间流程包括须经原所有权人同意,发布征收公告、拟定足够的补偿安置方案等法定程序。之后被征收土地被纳入政府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招拍挂出让。在这一系列流程完成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商,才能申请办理相关开发许可证进行开发。
然而,这个看似复杂的法定流程,朱东平事实上走得并没有那么难。国土局办了土地使用证,住建局给该地块办理了用于商业开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又成功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一系列证件全部以北关村民居委会的名义办理。就这样,通过这一系列证照,朱东平成功将村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开始进行商业开发。
通过这一系列的开绿灯,看似复杂的程序在他这里变得尤为简单,集体土地很快可以商业开发,令笔者和广大公众不解的是,为何就能如此简单,又是一股什么力量使得这样的违规行为如此明目张胆?
当然,利用这样的职务之便违规违纪不在少数,但这样的一路绿灯已属少见。笔者希望,相关监察部门能就此事严查到底,将背后的“猫腻”一一挖掘出来,给广大公众一个交代,也是还社会公平公正。(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