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成“强奸犯”,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中国法制网   2015-02-09 16: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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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晚,湖南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被实名举报,称其趁该县团委书记李某酒醉,强行与后者发生性关系。衡阳市纪委6日下午对外透露,因汪灿涉嫌严重违纪,已对其立案调查。衡阳市公安局也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汪灿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2月7日 中国新闻网)

    公务员强奸女性,这类新闻已经太多了,这些父母官一再地侵犯平民的合法权益,也一再地拷问着政府的公信力。官者,是执行法律、法规,管理社会,为群众服务的,政府机关考核选拔公务人员的首要标准也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然而我们看到无德的公务员已经很多了,他们工作上敷衍了事,生活上腐化堕落,骄奢淫逸,这种生活作风的后面就潜存着各种违法乱纪之事。

    党员干部本是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举止得体、严于律己、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为民服务的公仆,这不仅是公职人员自身的角色性质决定的,更是人民群众对他们的希望,然而个别官员却屡屡将人民的这种期望变成了失望。他们经常在美色和欲望面前迷失自我,不顾后果而任意妄为,最终落得个一世臭名。

    去年10月份,合肥市某局的公务员杨某某到合肥市宁国路一家会所消费时,与在该会所上班的20岁左右的女孩小娟相识。当月23日下午,杨某某的同事许某邀他吃饭,杨某某于是打电话邀请小娟一起,小娟答应了。下午6点多,杨某某和小娟一起到颍上路一家饭店吃饭。席间,杨某某和同事等8名男子与小娟一起吃饭喝酒。席间,小娟为了与客户搞好关系,共喝了白酒六七两,醉得一塌糊涂。后来,杨某某以送小娟去会所上班为由,开车将小娟带离饭店。在此过程中,杨某某心生不轨,强奸了小娟。

    官员变成“强奸犯”,这不是任何一个普通百姓想看到的结果。党员干部,必须要以矢志不渝、甘做公仆来塑造自我,不仅对党的事业要矢志不渝,对人民群众更是要饱含深情,甘做公仆。要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大风大浪中立场坚定,在原则问题上不让步、不退缩等。然而,这些对一名“强奸犯”来说却是对牛弹琴。

    百姓的“父母官”变成如今的“强奸犯”,着实令人心寒,但这种人一点也不值得别人同情,从侧面也反映出我们的个别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落后,生活作风不检点、腐化堕落、骄奢淫逸,为民服务意识差等。因此,亟需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同时以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鼓舞自己,不要再做出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事来。(李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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