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阳:岚皋县的文抄公警示了什么?

中国法制网   2015-02-09 13: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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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华商报》报道:今年元月4日以来,岚皋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发出有关安全生产公开信,因涉嫌抄袭山东威海的公文被网友举报深陷“抄袭门”。2月7日,岚皋县政府回应称,涉事人员已被警示训诫后调离原单位。(新华网 2月9日)

都说天下文章一大抄,岚皋县的文抄公事件既不空前,也不绝后,而其严重性在于完全照抄照搬,本地安全措施一概落空,不仅事故的预防没有对应措施,连事故的处理也毫无特殊性、地方性可言。那么,这样的公开信毫无针对性预防性价值,已然沦为摆设。

岚皋县照抄威海的文件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威海处沿海,而岚皋则属于内陆,威海有威海的特点,岚皋有岚皋的特有灾害。连地质构造、灾害性质都不可能雷同,而预防事故的文件咋就可以任意移植呢?如此“神马、浮云”的不安全文件,是指定不能对岚皋县的安全生产形势作出正确评估,对安全生产隐患加以排除,并对灾害性等事故予以善后的,咋就还敢搞成公开信呢?

文抄公双胞胎文不仅是对公众的不负责,也是对政府职责的亵渎与无视,对牛弹琴的结果是愚弄了公众,把自己摆到了安全生产责任的另一边。这里面说明了三个问题:其一是主管领导未必亲自过目了该公开信的内容,或者是一目十行、只言片语的看了看;其二是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根本没有对本县的安全生产形势了若指掌,自己不清还要他人清醒,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谬;其三是该公开信是不是一种对牛弹琴?

岚皋县政府回应称,涉事人员已被警示训诫后调离原单位。该县将认真汲取教训,严谨办文,严格审核,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这明显是“丢卒保车,丢车保帅”的手段。涉事人员是该处理,但不是重点。核心是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审核责任,难道发文不仔细看,不想一想符合本地实际和逻辑吗?这不是敷衍塞责尸位素餐者的一种渎职吗?

也许该感谢文抄公,让人们警醒地看到了该县安全生产公开信背后的巨大漏洞和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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