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强奸服务员,父母官怎能如此“不理智”

中国法制网   2015-02-09 10:08:43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合肥市某局的公务员杨某某,在合肥一家会所消费时认识了“公主”(包间服务员)小娟。去年10月份,杨某某邀请小娟外出吃饭。席间,小娟喝得烂醉。后来,杨某某将小娟带入一家酒店休息,趁机将她强奸。日前,庐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杨某某提起公诉。(2月9日   新华网)

    我们看到公务员强奸女性的新闻已经太多了,这些父母官一再地侵犯平民的合法权益,也一再地拷问着政府的公信力。官者,是执行法律、法规,管理社会,为群众服务的,政府机关考核选拔公务人员的首要标准也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然而我们看到无德的公务员已经很多了,他们工作上敷衍了事,生活上腐化堕落,骄奢淫逸,这种生活作风的后面就潜存着各种违法乱纪之事。

    合肥市某局的公务员杨某某就是这样一位公职人员。去年10月份,杨某某到合肥市宁国路一家会所消费时,与在该会所上班的20岁左右的女孩小娟相识。当月23日下午,杨某某的同事许某邀他吃饭,杨某某于是打电话邀请小娟一起,小娟答应了。下午6点多,杨某某和小娟一起到颍上路一家饭店吃饭。席间,杨某某和同事等8名男子与小娟一起吃饭喝酒。席间,小娟为了与客户搞好关系,共喝了白酒六七两,醉得一塌糊涂。后来,杨某某以送小娟去会所上班为由,开车将小娟带离饭店。在此过程中,杨某某心生不轨,强奸了小娟。

    公职人员本该是那种生活作风正派,工作上敢于担当、勤政务实的,不得不说的是,在个别害群之马的影响下,社会上对公职人员的印象出现了很大的偏差。这些父母官们利欲熏心,在关键时刻就丧失理智,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去“祸害民众”,严重伤害了了人民群众的感情。

    笔者认为,要避免公职人员强奸女性的新闻再次出现,除了加强官德建设。更重要的是必须用完善的制度来规范个别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约束他们手中的权利,在他们头上悬起利剑,一旦官员跨越“雷池”半步,从严从重处罚。(李碧清)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