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语:树立节俭文明新风 严防“节日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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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节俭文明新风 严防“节日腐败”
昨天,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春节期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同时,全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券(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2015年2月5日 大河网)
为防止“节日腐败”,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我们应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对节日期间公款消费、突击花钱等腐败行为坚决说“不”。
严防“节日腐败”,树立节俭文明新风是根本。防范“节日腐败”,得从源头上正本清源: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树立节俭文明新风尚,牢牢树立“腐败可耻,节俭光荣”的思想意识,形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态势,为党员干部打上“预防针”,带上“紧箍咒”。
严防“节日腐败”,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是抓手。“廉生威、公生明”,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是防范“节日腐败”的重要方式。采取公开廉政承诺、规范“三公”经费、狠刹送礼歪风、规范干部行为、实施严格问责、加强明查暗访等一系列措施,整治利用节假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严防“节日腐败”,严肃惩处腐败是重点。纪委、监察等部门,应该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决制止节假日公款吃喝和铺张浪费。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过节的有关规定,这既是对我党执行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考验。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应从思想上加强认识,树立节俭文明新风尚,有效防范“节日腐败”,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