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副县级官员强奸女干部,咋下得了手

中国法制网   2015-02-07 09: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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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晚,湖南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被实名举报,称其趁该县团委书记李某酒醉,强行与后者发生性关系。衡阳市纪委6日下午对外透露,因汪灿涉嫌严重违纪,已对其立案调查。(2月6日   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报道的有关官员强奸幼女、女学生、女性的新闻一经很多了,一般情况下这些官员都是趁着幼儿年幼无知、女学生单纯不懂事、成年女性醉酒意识不清醒的时候,对他们趁机下手。这些禽兽官员的这种荒唐行为,饱受社会诟病,社会上、家庭也在加强着对这些幼儿以及未成年女学生的保护力度,使得这些官员“很难下手”。

    对这些人没有了机会,这些禽兽官员的女同事则成了他们的”捕获对象“, 2月5日,百度“衡阳吧”出现一条以受害者丈夫名义发出的举报网帖。发帖举报者署名“陈某某”,称自己“现年32岁,系衡山县公安局民警”。网帖称,2月4日晚,因受邀参加一前同事组织的饭局,举报者陈某某的妻子李某搭乘副县长汪灿的公车(牌号为湘DF2368,系衡山县黄花新区建设指挥部所有)去某农家乐吃饭;席间,汪灿等人劝李某喝下大量米酒;席毕,李某醉得不省人事,汪将李某送至举报人住宅楼下后,支走司机,并在车后排脱去李某的裤子,“趁其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笔者已经无力吐槽了,这个官员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吗,谁自己的同事他咋就下得了手呢?尤其是在反腐风暴愈演愈烈的当下,他这么做无异于自寻死路。事发后,该县纪委、公安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将按程序及时公布。

    官员强奸女性不仅是其道德败坏的问题,更是其无视法律法规、无视党纪国法、无视组织的问题,对于他们的这种行为,笔者认为,必须要加大对他们的惩处力度,加大其违法成本,同时有关部门也要以此为鉴,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思想意识,也保护女性的身体和心灵不再受这些人的伤害。(李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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