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亦瑭:领导干部要掌好用好权力之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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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的正告绝非虚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亦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是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那么,将会有哪些举措来确保这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呢?(2月3日《人民日报》)
古语云:“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在新的历史时期,在腐败与反腐败的对峙与较量中,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手中的权力,无疑是在这场抉择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因此,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众所周知,权力是一柄“双刃剑”, 如果领导干部的权力之剑运用的不好,这不仅会使自己身败名裂、遗臭万年,还会误国误民,如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大搞腐败的原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原四川省人大副主任郭永祥等等,他们正是因为自己手握重权,没有掌好权力之舵,才让自己走上了贪腐的不归路。
当然,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不是一蹴而就,更不是一劳永逸之事。因此,党中央明确指出,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是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由此可见,这不仅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更是再次表明了党中央正风反腐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
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重事业、轻名利,近君子、远小人,把好交际圈,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慎微、慎初、慎独,绝不给任何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一定要淡化权利观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以公仆精神替代“官本位”思想,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患难,知职图进,知责思为,真正掌好用好权力之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