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祥:从政府“被曝”中看如何更好的“自曝”

中国法制网   2015-02-05 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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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针对此前被曝政府采购“天价公共自行车”,安徽阜阳市政府经过调查后作出回应称,“天价”系误读,这一公共自行车系统的6488万元总采购费用中不只包括自行车,还同时包括了工程建设费和运行维护费用。此前,网曝阜阳市2014年公共自行车系统政府采购总费用为6488万元,采购自行车数量为6500辆,平均每辆自行车的采购费用约为9981.5元,近万元的“天价公共自行车”涉嫌滥用政府采购资金。由此引发了网络热议。(搜狐网2月3日)

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演变为“天价公共自行车”,对数字的简单联想引发了误解,原来是虚惊一场。事件的背后,我们应该看到,作为当事双方的网友群体与政府部门均产生着积极作用。网友群体加大对政府部门的行为监督,即使有时“吹毛求疵”,我想也并不为过。而事件中的安徽阜阳市政府积极应对,在调查核实后第一时间给予了网络回应,彰显出政府重视网络舆论监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心和信心。在当事双方的“对话”中,我们看到的是权力监督和阳光执政的重要意义。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当前网络舆情中,部分政府职能部门与普通网友们在“隔空喊话”中往往产生碰撞与火花,甚至各类公开行为成为了故意的“掩盖伪装”,网友们纷纷站在弱势群体一方,偏激的看待政府各类行政行为,“有色眼镜”何时能够真正消除?笔者认为,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是关键,应不畏风险、困难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而前提是严格依法执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事件中,阜阳市政府有关采购信息被第三方网曝出来,随后就公开澄清,但质疑声仍是不觉于耳,负面效应难以完全消除。作为政府部门,如果不主动抓好自身公信力建设,积极作为,搭建好信息公开平台,势必在网络时代的潮流中陷于被动的局面,脆弱的政府公信力将在一次次冲击下摇摇晃晃。与其在亡羊补牢中担惊受怕,不如在未雨绸缪中运筹帷幄。

而首要的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应明确树立法治意识的重点性,这不仅仅是依照宪法、法律的要求办事,更是要在全面依法履职中,主动创新手段,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各项权力的运行背后都有法律的支撑。凡事有法可依,有理可据,方是对应各方面舆论争议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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