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长的堕落究竟为哪般?

中国法制网   2015-02-05 11: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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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长的堕落究竟为哪般?

 

“我非常后悔,我对不起党的培养,对不起家人,对不起无为的父老乡亲……”2014年12月24日,赵家贵收到了决定他命运的终审判决书。(2月5日,中国新闻网)

据报道,安徽省芜湖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人赵家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赃款109万余元予以追缴。

其实,书写忏悔书,是不少贪官落马后经常会做的一件事。事实上,我们从媒体上披露的官员腐败历程也可以看到,一些贪官污吏在走上犯罪道路之初,对送上门来的巨额贿赂,尚保持本能的警觉;但对小利小贿,他们则坦然纳之。利令智昏,久而久之,逐渐尝到权利变利益的甜头,心理上愈来愈适应,胃口愈来愈大,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据了解,2013年10月,群众举报时任安徽省无为县副县长的赵家贵在担任无为县教育局局长时期,利用手中权力,假借教师工作调动、教育工程发包等大肆收受贿赂,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接到这条线索后指定鸠江区检察院承办此案。

但办案干警接到案件后却犯难了,群众举报的是他在担任教育局长期间的受贿行为,向他行贿的大部分是老师,让这些“身正为师”的人站出来指证赵家贵显然比较困难。

不得不说,提起受贿者,人人恨得牙根痒。提起行贿者,许多人却同情其“苦衷”,这是当前一种奇怪的社会情绪,是一种普遍的社会错觉。因此,要是行贿者和受贿者一起受到法律制裁,相比,行贿者就不会如此躲避了。

反腐是条漫长的路,要将这条路继续更好的走下去,严厉惩治腐败,还须双管齐下,一手打击受贿者,一手打击行贿者。这样才能真正将反腐倡廉制度走向完善,才能真正地惩治腐败,还广大民众一个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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