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刹“公款旅游”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中国法制网
2015-02-04 15:35:00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山东省纪委获悉,该省近日通报了3起公款旅游典型案例,分别是: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宋玉国等3人公款旅游问题。省纪委给予宋玉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党纪处分;责令参与人员承担费用。东营市副市长王吉能等13人公款旅游问题。(2月3日网易新闻网)
针对此情况,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和纪律要求,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款旅游是“四风”问题的典型表现,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或公款接待旅游。时下有的借公差名义外出办私事,有的借公差名义旅游,也有的打着招商引资的牌子周游海内外。花的是公家的钱,自己不心痛。可是,对花公款和借公差名义旅游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好像比较少见。正是由于违法违纪成本非常低,则心存侥幸的人会更多。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公款旅游等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违反规定用车,不多占办公用房、住房,不安排、不接受超标准接待和公款吃喝,不以公务活动名义变相旅游,加强廉洁自律,保持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舌尖上的腐败”,超标配车,公车私用,“车轮上的腐败”,公款旅游,高消费娱乐,“游乐上的腐败”现象列为重点整治、专项治理,只有这样,才能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影响和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的不断好转。(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