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此一间:让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成为反腐倡廉“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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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惠州市“两会”现场,惠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松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透露,已在全市推广新任正科级干部党内财产公示制度。(南方都市报 2月4日)
最近几年来,中国官员的财产公示成了社会热议的一个话题。盖因大家都把它看作反腐的利器,乃至政治改革的突破口。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个别官员对官员财产公示的试点,或者在网上公布自己的财产,也让人们对出台有关制度充满想象。在昨日,惠州市纪委书记李松在惠州市“两会”现场透露,已在全市推广新任正科级干部党内财产公示制度,各区县推广已有时间表,目前惠阳已开始施行。无独有偶,在前不久广东省召开的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10位地级市和省直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一一登台,向省纪委四次全会作述责述廉述德报告,多位厅级“一把手”纷纷亮出家底、晒配偶及子女从业情况,并喊出“向我看齐”。
其实针对官员财产公示,早在2010年5月,中办、国办修订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不过,仅靠自觉并不能完全发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作用,由于“只填报不核实”,导致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告制度的执行效果,使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作用衰减。
针对这种问题,在去年12月份,中组部还对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进行了抽查核实并将结果公布。同时为做好抽查核实工作,中组部牵头建立了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省、市两级党委组织部门也全部建立了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表示下一步将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认定和处理办法,并推进信息化建设,让信息查询更快捷更准确。
其实这就透露出今后在官员财产公示上的改革方向。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建立健全抽查核实制度,对核实发现的问题完善处理办法。这就改变以往只填报不核实的局面,并且对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等问题明确处理措施;二是积极推行公示制度,扩宽公示渠道。像惠州市正在推行的新任正科级干部财产公示制度,目前也仅限于党内公示,并未全面铺开。填报的内容是否真实,其实普通群众才更有发言权。
笔者认为,从种种迹象表明,各地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是在稳步有序推进的,相信通过不断地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能够让其真正成为反腐倡廉的一把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