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婚变”需报告还待时间来检验

中国法制网   2015-02-03 15: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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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婚变”需报告还待时间来检验

 

   为了监管干部在“八小时外”的表现,南京将对其建立“特别监督档案”。南京市委昨日公布了《关于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重能轻德”的若干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如果婚变、子女配偶移居国外,必须在5天内向组织书面报告。(2月3日,中国新闻网)

 为了监管干部的“八小时外”表现,南京市还提出要建立“特别监督档案”,这份规定要求,干部考察中注意了解干部严守政治纪律、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个人诚信等情况,尤其是“八小时外”表现及其生活圈、朋友圈、交往圈,发现问题的,记入“特别监督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并视情节轻重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不知从何时起,公务员给人们的印象就是收入稳、地位高、福利好,这样无形中也成为了公务员身上最耀眼的“光环”。如今,公务员的私生活被强行“规范”,也可以说是以身作则的典范吧。  

 《规定》中指出,领导干部私生活出现情况,要向组织进行报告,这份规定也进行了细化。其中,领导干部个人出现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重要情况,应在事发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未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规定》见诸网络开始便引起众多网友的热议。”
然而,作为公职人员,法律意识本该高于一般民众,但就道德层面来讲,那就不一定的,因为潜在的东西是很难看出的。因此,此次《规定》中指出,领导干部个人出现婚姻变化需要报告的制度还是可行的,只是还需时间来检验。
    总之,笔者认为,广大的党员和干部,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人人严格要求自己,互相监督,把好政策、好方针切实贯彻落实下去。(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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