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在纵容如此“误拆”?
中国法制网
2015-02-03 15: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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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谁在纵容如此“误拆”?
这个第一次打官司的拆迁户,因为不满一份房屋征收决定,在2013年12月把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2014年12月30日,距起诉日一年零六天之后,败诉的一审判决到来。(2月2日,人民网)
事实上,即使胜诉,判决对她来说也没有实际意义了。因为当官司正在进行的时候,她和其他几名拆迁户的房屋已经被拆除。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有关法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法院没有批准强拆。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给刘馨等几名拆迁户的解释是:房屋是被误拆的。
不得不说,目前,越来越多的拆迁以暴力手法来予以应对。显然,暴力拆迁是直接诉之于暴力,暴力拆迁明显违反了《物权法》、《拆迁法》和《民法》。
然而,虽然败诉,但令多名拆迁户“欣慰”的是,判决书强调——“无论房屋征收决定是否合法,是否应予执行,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在未经人民法院审查执行的情况下,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
笔者想说,暴力拆迁就是以人民赋予的公权谋取私利,是对政府公权力明目张胆的“绑架”。这种行为于理不容,于法更不容。
无疑,当下是个法制健全的社会,任何形式的暴力强拆都将招来舆论的谴责。对于这次的拆迁纠纷,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介入,启动问责机制,彻底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