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为官就要为民”用人导向

中国法制网   2015-02-02 22:02:12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让庸官难过上岗关、懒官难过考核关、贪官难过法纪关、“太平官”难过群众关,让“为官不为、为官不廉”者没有市场。(1月30日人民日报)
  毛泽东曾给“为官不为”者画像:人云亦云,得过且过,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为官不为”者虽然不像“贪官”那样可恨,但他们拿着人民的俸禄,花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却不为民办实事,工作上得过且过,事业上不思进取,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和渎职行为,其危害程度不容小觑。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到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领导干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领导干部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这一系列禁令既是中央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坚决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直接体现,表明了中央防微杜渐,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强大决心和鲜明态度。
  俗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八项规定等禁令,防的是腐败,管的是风气,治的是混乱,归根结底,还是要为官员俯身为民做主,创造良好的环境。是通过匡扶正气、正本清源,去减小不良风气对官员作为的阻力,让官员可以更大刀阔斧地践行为民之策,造一方之福。因此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将工作做好做实,对得起国家支付的那一笔薪水,更要将工作当成事业,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奉公守纪,不要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要树立务实重干的工作作风,营造“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为官就要为民”的用人导向,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文/魏露)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