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药何时才有, 酒驾为何禁而不止?
原创
2015-01-31 1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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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晚9点左右,成都市青羊区金阳路与蜀风路十字路口处,一辆红色宝马追尾了前方出租车,出租车当场“三厢变两厢”。这本是一场寻常的交通事故,但剧情的发展却让人大跌眼镜。宝马车女司机李丽(化名)不仅不配合民警调查,连拉带扯、还撩起上衣、胡乱亲吻路人;甚至抬起穿着高跟鞋的脚,对着民警就踢。(华西都市报2015年1月31日)
交通法规已经执行多年了,酒驾、醉驾都要遭到最为严厉的惩罚,但为何执行那么久了却禁而不止呢?导致这种原因大致有这样几种情形:其一、貌似法纪行为,反正就是处罚(罚款、扣分、吊销执照);其二、肇事者有的是钱,违纪又如何?其三、碰运气,要是交警碰不着,那不就蒙混过关了吗?其四、法律的漏洞(吊销五年),五年后又可以申请驾车了;因此,造成了酒驾、醉驾禁而不止。全国每年死于车祸的,甚至多数是酒驾、醉驾引起的不知有多少例?不仅给集体、社会、家庭、乃至个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危害,更给家人带来了无穷的悲伤。
“开车不喝酒,喝酒别开车”,这句连幼儿园小朋友都能背着的句子,怎么在成人、甚至行为人的眼里就难以做到呢?“这女司机真是醉了亲路人踢警察”,“李丽”的行为、甚至教训告诉了我们:做人低调点,开车禁酒点,应酬少去点,遇酒躲着点,只有这样,“罚款2000元、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照和1- 6个月的拘役处罚”才会与其无缘,眼看要过年了,开车的朋友,千万要记住“李丽”的话:“对不起,我错了,请你们原谅我!”这祈求是想躲过这法律的制裁,可悲,可笑,可耻,犯法能原谅吗?
别人高高兴兴的和家人过年,可“宝马女”----李丽只有在看守所过年了,这血的教训,开车的朋友难道还不能引起你高度的重视吗?(文/等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