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无人究,造成恶果谁之过?

原创   2015-01-31 11: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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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徐州市人大代表李宝俊因北京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的坍塌事件而备受关注。今天午夜,李宝俊的助理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发来李宝俊的公开道歉信。这也是自坍塌事件发生以来,李宝俊首次对外发声。李宝俊在道歉信中称将申请辞去人大代表职务。(中国青年报2015年1月31日)

  李宝俊,身为徐州市人大代表,荣誉何等的光荣,责任何等的重大,按照常理,应该好好收集人民群众的呼声,把群众的疾苦如实的反映给上级人大,以便决策,以便修改执政理念,尽快让人民群众满意,这才是“李宝俊”的主要职责,然而,身为人大代表的“李宝俊”不仅没有这样做,却还似群众(反映“德胜门内大街93号施工扰民和私挖地下室的情况”)的呼声而不顾,私自开挖“地下室”18米深,给集体、个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样的人大代表,党要他有何用?人民群众要他又有何用?

  在反腐倡廉和依法治国的当下,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徐老虎”如此,“周老虎”如此,身为人大代表的“李宝俊”置人民利益和集体利益而不顾,不管他有千条理由,违规建筑,违规造成损失都应该承担这一后果的主要责任,因为,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未按照2013规(西)建字009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更难以脱究,透过这一案例说明:违心,违纪,违责、甚至违法是要遭到严惩的。

  “ 李宝俊事件”还未有处理结果,但留给社会的是沉思,留给管理层的是思考,留给民众的是愤恨,留给“李宝俊”、乃至家人的是悔恨,但愿世人以此为戒,做事想着做,做人想着后果来,万万不可以私利而行,世上没有后悔药。(文/等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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