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预标不应该成为雾里看花

中国法制网   2015-01-30 16: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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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博预标不应该成为雾里看花    

     河南汝州市委一工程招投标引发争议。该项目最终由湖南一企业中标,但就在开标前一天,微博上即出现中标结果,并称该企业“舍得送钱”、“明天一定中标”、开标当日“政府只是走形式”。昨日,中标企业回应称,怀疑该微博为竞争对手所发,将启动法律程序追责。(2015年1月30日南方都市报)
     政府工程项目招标,就要公平公正,在事件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任何人无端猜测发声都应该有违法违规之嫌。在上述新闻中,河南汝州市委一工程招投标出现怪事,在工程开标前一天,居然出现相关微博预测未来招投标的结果,并且同时炫耀说有钱就是任性,舍得送钱就一定中标,明天的招投标工作只是走过场罢了。如此发声,看似自夸,事实上对于中招企业来讲应该影响很大,是不是在企业招投标工作中有违规行为存在呢?不差钱是不是走什么近路,在暗地里做了手脚呢?对于汝阳市委来讲,更会让百姓质疑,在这一工作中是不是真正公开透明了,是不是按法律程序走的,如果真如微博预测的那样准确,是不是政府的相关领导干部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呢?因此对于这一事件的出现,即使是竞标方不发声,说这事存在着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执法部门也应该重视,对这一问题进行很好的深究,看到底在这一事件中,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呢?还真正是有人或者相关部门栽赃陷害打击竞争对手,抹杀政府形象呢?切不可成为雾里看花,让百姓弄不明白。
    在过去,某些地区政府内的工程招标工作的确存在着人为因素,正是这样,在政府所做的很多工作中所出现的半拉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应该是有很多的是人为因素,如在招投标工作中暗箱操作,工作不透明,出现的腐败现象很多,结果即使是政府的民心工程,可是落实的结果却成了伤民工程,过去这样的事件出现很多。今天时代反腐,政府的工作更要求透明,尤其是政府的工程涉及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涉及到百姓的利益,更要依法依规,更要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执行,政府工程的招投标,对于任何一个竞标的单位来讲,只要有资历,都是平等的竞争对象,都有机会竞标,因此在汝州市委的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本不应该出现意外。可是事实上却出现了,招标前的相关微博发声,验证了第二天的结果,即使是凑巧,但是让百姓看来如何不是在其中存在猫腻行为呢?如果想让事件弄一个明白,只能通过执法部门的调查让事件真相出现,到底是对手之间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还是果然有此事?将事件放在阳光下进行晾晒,百姓心里不会添堵儿,政府的工作更阳光透明,让百姓点赞。
    对于事件的真伪百姓是不能辨真伪的,只待政府执法部门重视,对事件一追到底,到底在这一事件中是造谣生事,恶意中伤行为,还是炫耀自得呢?相信执法部门一定能够得出一个结果,让事件有一个说法。切不可在这一问题上,执法部门不追究,政府部门不主动,那只能在这一事件中政府部门有多大的委屈或者是相关企业如何发声,也只能是愚弄百姓行为,微博发声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更让百姓质疑这一事件的不清白。 

苗凤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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