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林林:抑制红头文件误入歧途势在必行

中国法制网   2015-01-30 1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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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因受贿罪被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表明,短短3年内,他对手中的权力无所不用其极,受贿高达1500万元。(1月30日 中国青年网) 

   令人扎眼的是李荣飚利用其业务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大搞钱权交易:9次以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名义发文确定民用爆炸物品仓库设计、技术安全防范、安全评价单位,帮助企业销售民爆产品;25次利用职权帮助企业获取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3次帮助企业对国家严格控制的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解锁……这些数据无不令人感到震惊!

   红头文件,既是党政机关联系开展工作最为重要的“桥梁”,具有其规范性与限制性,又是党政机关实施公权行为的直接依据与凭证,具有权威性和控制性,是必须执行的准则。然而,李荣飚竟然利用其掌握民用爆炸事务监管大权,乱发“红头文件”,大搞钱权交易,大肆腐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些公务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猪肉类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违规文件,恶意抬高市场准入门槛,其究竟是谁让“红头文件”沦为“黑色腐败”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干部自身素质低下,思想不正,公权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在他们的眼里,当官就是为了捞钱,红头文件已经完全丧失了其权威性与严谨性,称为了其敛财的“工具”,所以狐假虎威的以“红头文件”的名义大肆腐败,执法犯法,让“红”变“黑”;再者,“红头文件”沦为“黑色腐败”与制度欠规范、监管缺失、管理不善也不无关系,这些私自乱发红头文件大肆腐败行为为何无人发现,无人举报?是隐蔽太深还是官位太高压得他人不敢“张扬”亦或是集体作案,这其中猫腻重重。

  可以说,李荣飚“黑手”红头文件的出现,这不仅对公权部门公信力造成巨大的损坏,而且会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妨碍社会和谐,给当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反腐败斗争再次提了个醒。规范“红头文件”已成当务之急,将“红头文件”锁进制度的铁笼里,让手握公权者彻底失去非分之想,才不至于让红头文件“红黑不分’,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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