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红头”闹剧,当从何入手?

中国法制网   2015-01-30 14: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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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政府红头文件批评食堂杏鲍菇炒肉里没有肉,这是真事!近年来,一些饱受争议的红头文件屡被曝光:“卖水泥”红头文件、“抽烟计划”红头文件……无奇不有。(1月30日 新京报网)

“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重要载体和方式, 它本应是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彰显法制政府公开、公平与公正特性的媒介。但如今,“红头文件”却频频成为一些地方、部门谋私利的工具,不仅越位,甚至违规、违法,例如,前有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委发红头文件批食堂“拆迁任务重,菜里却没肉”,浙江省台州市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并明确了各职级领导干部捐款标准,山西省经委下发“红头文件”违规授权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所属各出省口煤焦管理站行使行政处罚权,后又有湖南省双峰县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徐州丰县农委通过下发“红头文件”激励下属人员搞罚款“创收”……

这一系列违法违规“红头文件”,既违背了上位法的规定,又限制了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背离了依法行政的施政目的,更加有损政府的公信力。虽然多年来各级各地区一直在清理违规红头文件,但类似事件仍时有发生,何故?笔者认为,其原因有三:一是政府部门没有对“红头文件”制定程序进行统一规范;二是针对违法红头文件的追责机制缺位。三是文件制定者本身存在法律知识欠缺,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长官意志、权力思想作祟,试图通过红头文件的形式让违规问题“合法化”等问题;

面对如此现状,当务之急显然是完善文件审批制度,严格规范红头文件的签发程序,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红头文件”问责机制,对因制发违规“红头文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进行逗硬处置,同时,对文件制定者加强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但是,仅仅规范文件签发程序、加强对文件制发者的各种培训肯定是远远不够的,该如何彻底根治“红头”闹剧?笔者认为,关键是要狠刹“官僚作风”,解决官员长官意志的问题,要挖出违规红头文件背后的权力根源并严肃处置,起到“杀一儆百”的警示教育作用。此外,还需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压缩官员的权力空间,让个别尚存贪念的官员不敢乱来。(海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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