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求尊重”

中国法制网   2015-01-30 1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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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政府红头文件批评食堂杏鲍菇炒肉里没有肉,这是真事!近年来,一些饱受争议的红头文件屡被曝光:“卖水泥”红头文件、“抽烟计划”红头文件、“催完成罚款”红头文件……无奇不有。(新京报1月29日报道)

   在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的手里,红头文件却成了敛财工具。借红头文件,这位巨贪3年受贿1500万。真真是胆大包天!,

   殊不知,此举严重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一旦有人将红头文件视作谋利私器,借它来掩护受贿,以后谁还会相信红头文件、执行红头文件?当红头文件成为垄断经营者的“通关文牒”,谁还会相信市场公平自由竞争?为何这些人敢大肆利用红头文件,笔者认为病因有三:一是公文管理不规范。在一些地方或部门中,作为规范性文件的红头文件,其制订、下发却有失规范,没有经过严格的把关便滥发红头文件。二是特权思想在作祟。现实中,抱着扯虎皮做大旗、狐假虎威思想的官员大有人在,为了引起关注和重视,以职务之便盗用公权力达一己私利。三是事后问责不到位。许多离奇甚至违法的“红头文件”被公众揭发、媒体曝光,最后亦不过是撤销了事。没有正式编号,没有签发人,出了问题推给公家“买单”,始作俑者轻松置身事外、万事大吉,遭到行政问责的寥若晨星。

2014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草案。其中,第82条将地方规章、法规立法的程序正义明确书写于法条。望红头文件得到真正的尊重。

 

作者:百合花              地址:绵阳市平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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