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齐:住房公积金应该“阳光”缴存
中国法制网
2015-01-29 19:03:57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针对住房公积金变相为部分单位隐性福利、缴存不公等突出问题,我省在去年8月至12月期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提低”专项整治。1月27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目前超比例12%缴存基本得到纠正,提低取得新进展。据悉,单位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已被列入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必要时纪委可介入调查。(华西都市报1月28日)
社会难公平,人心怎聚合,单位为职工超标缴存公积金,违规发放津贴的现象不除。这样不公的现象必然引起一部分人心里的不平,随着互联网,手机等媒体的快速发展,像这样不平现象一旦发生,就可能很快“坏事传千里”。加上个别人利用网络炒作,容易夸大不公平程度,进而影响政府职能部门在百姓心中的信誉度。
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稳定。解决单位为部分职工超标缴存公积金的不平现象。治水之法,不可执一。管好制度这个闸,治好超标缴存公积金问题这个水,应该进一步强化监督力量,顺应民意,整体推进,让公积金良性运转,为社会和谐增加正能量。
解决单位为职工超标缴存公积金要通过制度来来领航。有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既解决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又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谐稳定。尤其是监督管理部门更要做好动态管控作用,让住房公积金缴存更加合理、更加阳光,而不是变相为部分单位隐性福利。因此,从根本上解决缴存不公等突出问题要执行机制与监管机制双管齐下才能防范“变相福利”的产生。
最后,各国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属于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位要认真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决不要触犯规定的“高压线”这样才能彻底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