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艳 透视四川“公安巨贪”李荣飚腐败之路

中国法制网   2015-01-29 1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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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成都1月28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吴光于)近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因受贿罪被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表明,短短3年内,他对手中的权力无所不用其极,受贿高达1500万元。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掌握民用爆炸事务监管大权的李荣飚,利用其业务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大搞钱权交易:9次以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名义发文确定民用爆炸物品仓库设计、技术安全防范、安全评价单位,帮助企业销售民爆产品;25次利用职权帮助企业获取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3次帮助企业对国家严格控制的民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解锁……

在很多人看来,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巨贪肯定都是位高权重的大官。殊不知,近些年来,官位不及“七品芝麻官”大的科级、股级干部频现大盗之举,“小人物”已俨然成为各类贪腐大案的“主角”。 贪官腐败涉案金额不在于官员有多大,级别有多高,而在于其权力有多大,其手里有没有掌握垄断资源。权力大小不与行政级别绝对成正比,有时还体现为具体“影响力”。许多科级贪官的特点是:官不大,但长期扎根基层,关系网错综复杂,甚至亦可权倾一方。而处级以上干部,则有跨部门和跨地域交流要求,作为“流官”,往往未必有科级官员那般更隐秘的影响力。要切实纠正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形成选用好干部的正确导向机制,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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