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的“疑云”何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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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公务员的“疑云”何时解?
聘任制公务员(课程)解聘太少曾被外界质疑过,昨日公布的聘任制公务员合同管理新政明确 规定14种解聘情形,解聘程序也被明确,减少不公平因素。用人单位违规聘用及解聘聘任公务员的,将被责令纠正,违规者还将被处分。(1月29日,腾讯网)
众所周知,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和行政执法专项编制)限额内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据了解,深圳于2007年实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现有聘任制公务员3000多人。相对委任制公务员而言,如果干不好或没有职位需求,聘任制公务员就可能被解聘。这道“紧箍咒”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公务员的退出机制。深圳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被认为是打破了“铁饭碗”。然而实行3年多来,3000多名公务员竟无一人解聘,并全部进入续聘期,遭到媒体的质疑。
诚然,公务员是国家管理与社会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人力资源,担负着具体行使公共权力,履行政府职能的使命。公务员甚至成为人们眼中“幸福感”的终极目标。
但不知从何时起,大家对于公务员的看法就是出入坐着公务车、坐坐办公室,喝喝茶,上上网,在不少人眼中,考上公务员就意味着捧着“铁饭碗”,既没有下岗之忧,工作也清闲,更何况福利待遇又有保障。事实上,更多的基层公务员只是普通百姓一枚。
因此,对于公务员的改革就迫在眉梢,但为何民众屡屡对于聘任制公务员存疑呢?也许,实行聘任制公务员,这意味着未来的公务员将不必再通过仕途来体现自身的价值,只要努力工作,通过一定积累就可打破职业发展的天花板。
笔者认为,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就应当解除公众对于公务员是“铁饭碗”的“有色眼镜”,只有真正实行双向选择才是真,也才能真正解除公众对于聘任的疑云。(刘洛妍)